问题 | 南京人才购房证明如何变更? |
释义 | 律师分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2年内无离婚记录的南京市户籍居民,可在“我的南京”APP网上申请开具购房明,不符合可申请线下报名:1、未婚单身人士;2、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丧偶人士;3、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4、离异且无未成年婚生子女的人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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