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7天是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