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招投标合同履行中,如果因为纠纷执行费用导致争议,应当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如双方在合同中已经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应当按照约定程序进行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转让过程中,因合同争议产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变更后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作为裁决书执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一方的起诉超过合同约定的诉讼地点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