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通知是否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
释义 |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通知不当然引起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权转让通知,目的在于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变更,自此应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并作为债权转让是否对债务人生效的认定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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