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有结婚登记就一定要吗? |
释义 | 复婚是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由当事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其他必要性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登记。结婚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离婚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如果又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只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以及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按照结婚的流程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即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同意结婚的将发给结婚证。 二、办理结婚证流程 办理结婚证流程: 1、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其它必要性材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查证,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结婚证在哪里领? 结婚证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完成《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的填写后,婚姻登记员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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