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受害人与保险公司谈赔偿的规定如下:1、准备所需证明材料。人身伤害需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和医学检验材料。财产损失需提供相关证明。2、凭材料与保险公司商议赔偿金额和方式。3、如协商不成且保险公司违法,可向银保监会投诉或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受害人与保险公司谈赔偿的相关规定:1、准备索赔所需的证明材料。如遭受人身伤害,需准备病历本、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各种医学检验材料。如财产受损,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证明。2、凭相关材料与保险公司商议赔偿金额与方式。3、如商议不成且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银保监会投诉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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