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对方毁约该如何索赔 |
释义 | 房屋买卖中对方毁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索赔,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额进行索赔,造成的损害较大时可以适当上浮,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处理办法: 1、合同双方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2、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损失方应提供相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并要求赔偿; 3、合同中违约金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可能损失。 二、借名买房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借名买房的赔偿标准有:给出借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三、租房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违约金没有法定标准,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主张。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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