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被告如何举证 |
释义 | 离婚案件被告可提供下列证据予以举证: 1、提供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果不想离婚,证明存在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证据; 3、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一、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离婚的方式不同,离婚需要的资料也会有所不同。1、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需要双方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2、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民事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二、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子女的相关资料,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4、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或者其他具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比如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 5、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资料; 6、夫妻共同债权或者共同债务的相关资料; 7、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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