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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条件
释义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条件如下:
    1、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2、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3、严重传染病;
    4、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5、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
    6、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7、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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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