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购房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个关键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如果夫妻一方使用共同财产购房,房子应归夫妻共有。但若使用个人财产购房,则房子属于出资方个人所有。明确财产性质及登记名字有助于避免赠与问题。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子,通常一般会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有,但是需要注意出资的资金是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话,那么房子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使用婚后的工资收入购买房子的话,该房子属于属于共同财产,而且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中很多夫妻对于出资购买其中的资金认定不准确,以为拿自己的工资购买房子就应属于自己的。这时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拿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则该房子应该属于出资一方,并且最好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否则还可能会牵涉到赠送问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指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的财产等。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无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资金出资的性质,应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以避免可能涉及赠与问题。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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