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预缴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增值税预缴的意思是企业在没有计算应纳增值税的时候,提前交了部分增值税,对于大部分企业都是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次月进行纳税申报,因此增值税预缴针对的是一些特殊行业和一些特殊事项。 预缴税款就是预先交纳税金,即实际纳税时间还没到,提前交了税金而已。而缴纳税款就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现的税款依法通过不同方式缴纳入库的过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以完全彻底地履行应尽的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者少征税款,相对于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形有哪些 一、提供建筑服务 (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税。 注: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 (二)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或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 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其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转让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或预征率预缴税款。 (2)个体工商户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 四、销售房地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 不需要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的纳税人有哪些 1、供建筑服务和出租不动产,直接申报纳税,不预缴税款,不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即非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向地税机关预缴税款,不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四)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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