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些省份可以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易地补办结婚证需根据省份情况咨询当地民政局。 法律分析 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可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在有条件的省份,本省居民可向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是否能够在异地补办结婚证,取决于您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建议向当地民政局咨询。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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