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出让金按照什么标准收 |
释义 | 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一、土地转让金怎么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被拆迁户原土地在一九九零年五月十九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申请出让之日划定地价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土地出让金。在一九九零年五月十九日后进行划拨的,应该按照申请出让之日标定地价的百分之六十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国有土地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 补交土地价款(元)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已有标定地价的城镇,不再另行评估市房屋尚未确定分摊土地面积的,可用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整幢建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整幢建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分摊土地面积后,直接按上述公式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已有基准地价但未评估标定地价的城镇,可在简化修正系数体系后,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标定地价,测算公式为:标定地价(元/平方米)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 三、划拨土地出让金标准怎么计算 划拨土地出让金标准的计算: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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