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要履行的,但法定期限内相对人未追认或拒绝追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若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追认或拒绝追认的,归于无效,若予以追认的,则合同继续生效,当事人需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一、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合同效力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属于效力待定,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没有委托书代签协议有效吗 没有委托书的代签协议效力待定。具体如下: 1、如果被代理人予以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2、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或者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追认前撤销的,该合同无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三、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是多久 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人的期间是1个月;1个月内没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如果是缺乏代理权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的期限也是1个月,1个月内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这两种情况下,在1个月的追认期内善意相对人都有撤销权,可以通知对方撤销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