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避免抵押权人因不知道查封、扣押的事实而导致权利被损害;抵押权人的债权可以延续到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这一规定认可财产被查封后,最高额抵押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前,其债权增加额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颜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四)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