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身份证明怎么过自动检票口 |
释义 | 临时身份证明可以通过人工检票进入检票口。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遵循以下规定: 1、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3、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4、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临时身份证明是一张纸质证明,只有简单的个人信息,有效期比临时身份证短,仅作为搭乘列车、飞机或者办理住宿用,在全国范围内均可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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