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房产产权纠纷包括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房产产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争议。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包括房屋产权凭证、房屋来源证明、共有房产形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证据、房屋使用情况证明、房地产税纳税证据等。另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房产产权纠纷包括什么 房屋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以房屋产权争议,主要包括所有权争议、用益物权争议和担保物权争议三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屋产权纠纷的证据收集 在诉讼中,为了增加胜诉的几率,当事人要积极的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的是尽量提供证据的原始证件,如果使用复印件的话证明力就不如原件。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时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产权凭证。房屋产权凭证用以证明自己对争议的房产享受所有权。 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 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明。 4、房产登记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产权转移等)的证据。 5、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 6、交纳房地产税人的姓名及纳税时间、金额、票据等。 7、说明争议房屋改造中或其他情况下有无被没收、改造、挤占等证明材料。 8、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产权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争议、用益物权争议和担保物权争议三类。在房屋产权纠纷中,当事人需要积极收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包括房屋产权凭证、房屋来源证明、共有房产形成证明、房产登记变更证据等。此外,还应提供房屋使用、管理、收益情况证明以及相关税务纳税记录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在诉讼中,原始证件的提供更有利于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