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一、著作权保护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为了恰当地授予著作权,著作权法在其内部设置了许多著作权取得的具体条件,这些条件有效地平衡着著作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这些限制条件(或原理)主要包括思想表现两分原理和独创性的条件。 1、思想表现两分原理的限制 思想表现两分原理是指著作权只保护思想的表现而不保护思想本身。根据思想表现两分原理,只有表现才可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而思想则处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外。思想表现两分原理是著作权保护的第一个限制条件。 2、独创性条件的限制 在著作权法内部,独创性是著作权保护的另一重要限制。独创性是著作权法上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它不仅是著作权的必要条件,而且是著作权保护的试金石和著作权法的真正前提。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除了首先必须属于表现而不是思想外,这种表现还必须具有独创性。只有通过了这两重限制的作品才可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法律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权利,但是这种保护会受到社会公众精神需求的限制。因此,有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受保护的作品,也有期限限制。从《著作权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一般是50年,但针对不同类型的作品,实际截止的保护期限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