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到中院的案子什么时间能审理 |
释义 | 一、上诉到中院的案子什么时间能审理 规定不符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在15天以内提出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没有规定一定那一天开庭。二审实行仲裁,规定是立案起3个月以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离婚案件上诉到中院还给调解吗 离婚案件上诉到中院还可以调解。离婚案件必须调解,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此外,法律对调用离婚的次数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如果不同意法院调解的,法院一般不会再进行调解,而是进入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调解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后,会产生三种不同的结果: 1、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原告撤回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不需要发给调解书,但要将调解的笔录存档。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离婚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按照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协议书,发给双方收执。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 3、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继续进行。这种情况既可能是原告坚持离婚请求,被告不同意离婚;也 可能是当事人虽然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及其他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三、上诉到中院是什么意思 1、上诉到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2、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虽然当事人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但到时候也会再回到原审法院,所以一般建议直接向原审法院提出上诉。 四、离婚案件上诉到中院是否改判 在上诉案件中,法院是否会改判,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可以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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