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没有签订入职合同,公司应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仍未签订合同,公司应根据法律规定,每月支付员工两倍工资,并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公司未签订入职合同的处理方式是,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公司应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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