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场意向金可以退吗 |
释义 | 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商家有时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表示双方达成初步的交易意向。那么,如果消费者后悔了,或者发现了更好的选择,商场意向金可以退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商场支付意向金时,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能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口头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单方面取消交易,就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另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在支付意向金时约定了相关的违约条款,那么消费者取消交易时就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商家的损失或者放弃意向金。 最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按照履行利益折算的标准赔偿损失;也可以根据违约情节和履行可能性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在支付意向金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相关的违约条款,那么消费者取消交易时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值赔偿商家的损失或者放弃意向金。 综上所述,商场意向金是否可以退还取决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是否已经形成有效的合同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违约条款。消费者在支付意向金时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以免因为轻信商家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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