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车拖移行人百余米致人死亡案审理 |
释义 | 无证驾驶将行人撞倒,明知车底有人,不踩刹车却踩油门逃逸,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7月25日上午,这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在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案的公诉人和审判长分别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副检察长陆军和该市第五中级法院副院长宫小汀。 据公诉人指控,今年1月26日晚10点多钟,被告人彭江无证驾驶着一辆黑色轿车,搭乘被告人陈家伟、熊泽兵,沿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往海棠晓月小区方向疾行,在一人行横道上,将准备横过马路搭乘出租车的婆孙唐某、温某撞倒。唐某被撞击后腾空坠地受伤,8岁女孩温某被撞击后卷入该车底盘下。3人在明知撞倒行人且有人被卷入轿车底盘的情况下,彭江仍强行驾车逃逸,熊泽兵、陈家伟也叫彭江不要停车,致使温某又被拖移120余米,从车底尾部抛出后死亡。彭江等3人在逃离现场后用猎刀、石块等物砸打该车,意图将该车撞人痕迹伪造成打架所致车辆损坏痕迹。次日凌晨,三被告人将该车开到一汽车服务公司后逃逸。经法医鉴定:温某系因撞击、拖擦致颅脑损伤死亡;唐某损伤程度属轻伤。 案发后,警方很快展开侦查,彭江等3人于今年2月先后归案。让警方吃惊的是,今年32岁的彭江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根本就没有驾照,属无证驾驶。据彭江交代,当时出事后,他们很害怕,于是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驾车逃逸。7月11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彭江、陈家伟、熊泽兵起诉至第五中级法院。 庭审中,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系统,举示了交通事故现场图、被告人被公安机关询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资料。在法庭辩论时,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明知受害人被卷入车盘底以及三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抗辩。因案情重大,此案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两长”分别担任公诉人、审判长,这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第五中级法院两院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两院”以开示范庭的形式,以达到促进检察官、法官素质提高的目的。 今天的庭审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及公安干警旁听,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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