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后公司还存在吗 |
释义 | 公司破产清算后,破产管理人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公司届时就不存在了。 收购一家破产的企业,属于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情形,完成重整或者和解协议后,破产企业是可以继续经营的。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吗 清算期间公司还存在。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因此,清算期间法人仍然存续,没有终止,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公司注销债务还存在吗 公司注销债务还存在吗?存在。公司被依法注销时,应进行债权、债务的清算,所以公司注销后,欠款依然有效。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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