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对于赡养费用的支付数额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如果离婚协议中对赡养费用的支付数额不合理,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变更: 1. 协商变更: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赡养费用的支付数额,为双方制定一个新的协议,签署并生效。 2. 起诉变更:当事人如果无法协商变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赡养费用的支付数额。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后,一方有赡养能力的,应当负担赡养费。离婚后,由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抚养的,对方当事人也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零五条:“离婚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十四条:“离婚后,因教育、生活等必要支出的费用,由子女双方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担。费用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要及双方财产状况确定,有关当事人应当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约定。” 以上是关于“如果离婚协议中对赡养费用的支付数额不合理,应该如何变更?”的法律分析及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