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省著名商标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通过当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2、申请人填写省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日内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30审查相关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和理由; 4、申请人申请书需要更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通知省名商标申请人限期更正材料。如果预期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退回; 5、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将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决定是否认定。识别时间为识别时间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