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必须要30天吗
释义
    一、刑事拘留必须要30天吗
    刑事拘留不是必须要30天。刑事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并没有固定的期限。可以是一天、两天、三天等。
    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期限最长是三十天,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只有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才能在刑事拘留后三十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
    二、刑事拘留通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的特点有哪些
    刑事拘留有如下特点:
    1.主体唯一性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实施强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措施临时性
    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4: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