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继承尚未开始,立遗嘱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就可以处分房屋,无论遗嘱中是如何处理该房产的。如果立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处分了该房屋,例如:将遗嘱中本来要作为遗产处理的房产卖给了第三人,视为对遗嘱内容的变更。但是如果说立遗嘱人死亡,继承已经开始,则不可以对应当继承的财产作出其他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