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被宣告无效的婚姻是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