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 1、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起诉需要满足《民事诉讼法》中作出的以下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人民法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2、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立案,但人民法院不负责侦查。民诉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综上所述,部分案件可以跳过检察院,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侦查,这样的案件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一些军队的案件。侦查时需要进行一定的辩护,而这个辩护意见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比如说是对自己发言做下一个整体的总结,或者是提出一些具有总结性提纲见领的意见并加以法庭对自己辩护意见的建议进行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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