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离婚判决书不算离婚证。但与离婚证同样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自领取离婚证时解除,当事人起诉离婚的,裁判文书生效时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