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薪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一、无故拖欠薪资的认定 根据《薪资支付暂行规章》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章,薪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逾期支付,即属无故拖欠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至少每月支付1次,实行周、日、小时薪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薪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5日内一次付清劳动者薪资。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薪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薪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二、用人单位拖欠薪资如何办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的,除在规章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薪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薪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薪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章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章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薪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薪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薪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章,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薪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