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保险人有保密义务,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其个人信息,但法律规定和投保、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因此,如果交通保险公司未经您同意将您的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导致您遭受财产损失,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保险人有保密义务,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其个人信息,但法律规定和投保、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