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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释义
    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的内容有:1、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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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