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需要分情况来看。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根据《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根据《仲裁法》和《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