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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释义
    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基于不同的目的,免责条款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
    一、施工合同不可抗力怎么写
    (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三)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最后还需注意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问题,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因此,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写出来,也可以不用写,不用写不影响直接引用法律规定。
    二、长期借款合同免责包含的三种情况
    保险合同包含的三种免责条款有哪些内容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保证免责条款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不论事故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合同中,总是以“因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失或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写入保险合同。而在保险实践中,保险人对保证条款有扩大和滥用的趋势,如在各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多以保证条款的形式出现,而忽视了近因原则的存在,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
    近因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使得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合同中,通常是以“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形式写入保险合同。在保险实践中,近因原则作为保险理赔中的重要原则,近因能否合法合理确定,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自身的合法利益。如各保险人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造成的车辆本身损失”属于车辆损失险的免责条款,此条规定并未区分货物装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如果符合不能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保险人在合同中没有作出区分,实际上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也违反了近因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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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