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方都违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另一方对损失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