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工辞职是否有赔偿? |
释义 | 职工主动辞职无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解除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金,除非职工解除合同原因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权益、劳动合同无效、强迫劳动或危及人身安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属于职工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除非劳动者是因为下列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职工辞职后是否仍享有赔偿权益? 工伤职工辞职后,是否仍享有赔偿权益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辞职后仍然有可能享有一定的赔偿权益。具体情况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劳动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工伤职工能够证明其辞职与工伤相关,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他们可能有权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措施。然而,赔偿金额和具体方式可能因个案而异,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来确定。因此,建议工伤职工在辞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工伤职工辞职后是否享有赔偿权益是一个复杂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辞职后可能仍有权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或其他补偿措施。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工伤认定、劳动合同和劳动法规等因素。建议工伤职工在辞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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