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转移。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移交劳动时支付。 合同终止时的程序: 1、通知公司不得提前一个月续约; 2、按照合同期满日期休假; 3、移交工作; 4、归还各种公司财产,包括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 5、会计出勤、当月工资结算、约定付款时间; 6、人员发出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退出批准表格等; 7、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及房屋公积金提取及批准表格,前往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退房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