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本讲到1966年建成并投产的限额以上大中型项目1198项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虽然经历曲折,但是成绩斐然。从1953年到1978年,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8.2%,其中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11.4%,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2.7%。这个增长速度是旧中国无法比拟的,与当时世界其他各国相比也是快速的。在此期间,各项事业都取得巨大成就。 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兴建了一批新兴的工业部门,我国的电子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原子能工业等,大多是在这个时期打下基础的,填补了我国工业的许多空白。工业布局有了明显改善,内地和边疆地区都建起了不同规模的现代工业,基本上改变了旧中国工业畸形发展的局面。 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这一时期,为保证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我国依靠人民集体力量修建8万多座大中小型水库,比如新安江水库、密云水库、十三陵水库等,至今仍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灌溉、拦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用电,又相继建立了三门峡水电站、刘家峡水电站、丹江口水电站等大中型水电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