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满足留学一个学年以上,且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过期作废,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或地区境内停留超过180天的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或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