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需提交资料 (一)案情资料 1、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副本 2、该案件诉状副本 3、该案件证据材料副本 4、需保全财产的线索 (二)当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所需的身份证明 1、个人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三)当申请人为法人时所需的资格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近期财务报表 三、操作流程 1、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担保公司在材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申请人签约 3、申请人与担保公司就提供担保服务签约并由担保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出具《担保函》 4、担保公司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的保后跟踪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诉前保全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它的法律问题,我们网站也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欢迎在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