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四)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五)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一、正常离职的情况有哪些 正常离职的情况有: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解除; 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自动解除;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离开,合同立即终止: 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因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二、未签合同未缴保险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通知吗 未签合同未缴保险,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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