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它不是诉讼时效,而是请求权时效 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这个2年时效是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时效,而不是诉讼时效。例如,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请求,要经过处理先行前置程序、复议程序才能提起诉讼;刑事赔偿以及非刑事司法赔偿,要经先行处理先行程序、复议程序才能进入赔偿决定程序。因此,对于单独提起的赔偿请求,2年时效实际上是请求处理的时效,如果请求人在2年内不行使请求权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处理,他就丧失了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