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前还未解除夫妻关系,也就是在这期间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由于房产属于”期房“,那么双方可以就房产归属和现金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