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级资质标准:商品混凝土年产量10万立方米以上,产品质量合格。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