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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关系
释义
    符合继承条件的人,如果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财产。但如果故意杀人、争夺遗产而杀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或以欺诈、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的遗嘱,都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分析
    没有尽赡养义务,符合继承的条件是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平衡与权衡
    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平衡与权衡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遗产继承权是指个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享有对其财产的合法权益,而赡养义务则是指个人对其亲属的抚养、照料和经济支持的责任。在实践中,这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平衡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义务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被继承人的意愿、亲属关系、财产状况等。权衡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义务的过程中,法律制度和法官的裁量也起到重要作用。确保合理平衡遗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关系,既能保障个人权益,又能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结语
    在遗产继承权与赡养义务之间,平衡与权衡是必要的。法律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保障公平和正义。在实践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被继承人的意愿、亲属关系和财产状况等因素,以确保平衡遗产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的关系。同时,法律制度和法官的裁量也起到重要作用。只有合理平衡二者,我们才能维护个人权益,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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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