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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型社保卡怎么使用
释义
    使用社保卡:
    社保卡激活
    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卡后,应在中国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同时重置密码,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金融功能未激活时,不影响持卡人就医购药,办理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
    医保卡清户
    如果医保卡和社保卡不属于同一家银行,医保卡中存放的资金(2009年12月前注入的资金)不能自动转)不能自动转入社会保险卡,参保人员应携带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原医疗保险卡银行的指定网点进行清算,银行工作人员同时收回医疗保险卡。
    如果医保卡丢失,医保卡与身份证信息不符,密码忘记或不能亲自去,必须到社保分中心出具《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挂失清户通知书》。参保人员持此书,携带社保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如需委托人办理,还应出具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原医保卡服务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清户,银行工作人员同时收回医保卡。
    社保卡管理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社保卡,保持卡面清洁平直,未经允许不得拆卸芯片,防止磁条被划伤、浸水和酸碱腐蚀,避免接近高磁高温区域,不得与其他磁条卡相对放置,以免损坏磁性,造成卡内信息丢失,影响个人使用。
    社保卡解卡
    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和药店使用。当持卡人因输入错误而无法正常刷卡结算时,可以到附近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时解卡,确保卡的正常使用。
    办理卡业务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持卡人身份证或户籍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外籍从业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暂住证原件,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与申请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必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
    第十五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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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9: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