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没有财产,法院会下终止执行裁定,一旦发现可执行财产,随时向法院执行法官报告,等查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有向人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的义务。经人民法院审查,被执行人确实不能清偿债务的,中止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可以对被执行人申请限制消费措施。 一、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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