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根据事故现场是否清楚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机动车是否属于要求注意行人的路段(这根据事故地点地下所画的线来划分)机动车刹车线11米,自行车被撞出离机动车30多米(这是判定机动车行驶的速度,有否违规驾驶。)对以上条件来判定责任以你所说的你朋友在机动车道被撞了,因为行人或非机动车是有责任保证自己在安全的地点活动,在机动车道上发生意外也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自己创造的条件,只是责任多少而已,要看机动车方以上条件才能判定出双方应负的各自责任比例。如果机动车正常的在机动车道上合法行驶中发生意外,(一般要在分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机动车没超速行驶,而且要有进行紧急制动的行为)机动车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回答问题补充:既然没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就说明在该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注意来往的行人进行安全行驶(包括在道路中间行走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者),撞到行人的话就基本上是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肯定会分的。按以上所述案例基本上是机动车全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