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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释义
    聘任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聘任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有所不同。由于聘任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进行审查,而企业的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
    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都有哪些
    1、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2、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很大的区别,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调整,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调整。简而言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可以适用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劳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只能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两者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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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12:52:36